为进一步加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到人,现制定本制度。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一)人员组成
1.局主要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局分管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3.局机关所有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措施、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
2.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并督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是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办公室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制定软件配置标准;
(2)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3)开展年度软件使用情况检查;
(4)编制年度软件采购预算;
(5)开展年度软件采购工作;
(6)开展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工作;
(7)建立并维护软件使用管理台账;
(8)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和培训;
(9)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
(10)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总结工作;
(11)开展软件使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二、工作人员职责
所有工作人员要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软件。
三、责任追究
部门没有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存在工作人员使用盗版软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部门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私自安装或卸载软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且视情况扣除年度绩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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