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信局关于加大对贵州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搬迁入园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 州工信局 发布时间: 2020-08-31 17:04

我局商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州科技局、天柱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天柱化工属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央企)的第四级子公司,其上级公司为昊华北方化工有限公司(三级公司)、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二级公司)和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公司)。天柱化工位于天柱县社学街道芹香村,现有职工450人,占地320亩,2003年建成投产,原料主要为天柱县的重晶石矿,主要产品为碳酸钡(10万吨/年)、硫磺(1.5万吨/年),每年平均产生的钡渣约6万吨。

2015年,由天柱化工公司向天柱县人民政府提出技改搬迁入园工作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国家应急管理部、工信部等部委,公司随即成立了技改搬迁入园项目指挥部。根据《贵州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8〕2号)、《黔东南州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办函〔2018〕159号),天柱化工公司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搬迁入园工作。2018年5月1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五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意见问题指出“天柱化工公司承诺的搬迁入园、渣场闭库等整改工作未按时序推进,天柱县对督察交办的问题重视不够,督促不力”。根据督察反馈意见,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发〔2019〕23号)文件,并报中央备案。在整改方案中对天柱化工环保问题整改进行了明确:一是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天柱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入园;二是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渣场建设并投入使用;三是2021年12月31日前按标准完成老渣场闭库工作。2019年7月13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化工集团,并下沉到天柱化工开展督查,指出天柱化工公司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环境违法和环境风险隐患严重,对待首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指出的问题,敷衍应对,虚假整改等相关环保问题,并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当月被中国化工集团责令停产整改,从2019年9月至今全面停产整改至今。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整改工作要求,黔东南州及天柱县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多次赴企业现场开展指导帮扶工作。我局联合相关部门相继下发了《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下沉督察指示要求和指出相关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通和》(州工信发[2018]214号)、《关于印发天柱化工搬迁入园等环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发〔2019〕82号)等系列文件,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州直各部门及天柱县相关责任和要求,对天柱化工的搬迁改造工作实行按月调度、分析、研判。7月22日,州工信局局长李光坤组织天柱县政府,州县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及天柱化工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贵州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柱化工公司)中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关事宜,

(一)老渣场闭库工作情况。2018年11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五督查组到天柱化工检查后,指出老渣场未按要求整改,我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要求天柱化工聘请第三方机构重新编制老渣场闭库方案,并按督察整改要求和标准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老渣场闭库整改工作。目前,天柱化工对老渣场闭库工程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现处于开标筹备阶段。

 (二)搬迁入园和新渣场建设工作情况。根据工信部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三批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原函〔2015〕747号),天柱化工搬迁改造列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基于此,企业将搬迁入园和新渣场建设纳入了《贵州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渣场整改方案》中,并明确实施搬迁入园和新渣场建设及完成时限,资金由企业自筹。同时,州县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协助企业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水土保持批复、节能评估批复和项目备案批复等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并协调上级部门完成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和环评批复,企业搬迁入园项目具备了建设条件,但实质性工作仍然严重滞后,天柱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0日向天柱化工下达了《关于加快贵州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入园的督办函》(天府函〔2019〕68号),2019年6月4日县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对天柱化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但根据天柱化工反映,由于其上级公司没有落实建设资金,从2018年11月至今天柱化工搬迁入园项目建设停滞不前。

(三)对接汇报工作情况。2019年3月21日,天柱县政府主要领导率相关人员专程赴北京就加快推进天柱化工技改搬迁入园项目与昊华北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辛集化工公司、天柱化工主要负责人进行磋商对接,企业承诺按专家意见加快修改完善环评报告送审,待批复后及时启动搬迁入园项目建设。2019年6月26-27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承进率相关单位负责人赴北京再次与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昊华北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化工主要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快推进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入园工作进行磋商对接,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明确同意天柱化工搬迁入园建设,项目再一次停滞。2019年7月5日,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复函,企业新厂区渣场所涉及的钡渣无害化处置方案未完成,且未完成渣场选址和建设方案,并均需当地主管部门给予审批支持,未明确推进的具体措施和时限。2019年8月13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向中国化工集团去函,要求督促天柱化工加快推进搬迁入园、渣场闭库工作进度,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2019年11月4日,中国化工集团向复函,认为天柱化工上报材料论证不足,需要对搬迁项目方案重新进行论证,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再研究推进搬迁入园等相关工作,但未明确推进的具体措施和时限。同时,对环保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2020年7月27日,中国化工新材料公司党委书记高志伟一行7人赴我州对接天柱化工搬迁入园及渣场闭库相关事宜,受罗强州长委托,周舟常务、秦扬远副州长在州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座谈会议,双方达成了部分共识。

(四)科技攻关情况。2019年州科技局先后多次组织邀请贵州大学、贵州理工学院和中南大学、湘潭大学及八戒合创有关专家赴天柱县调研钡化工产业钡渣综合利用情况,召集天柱化工等企业在天柱县政府召开科技重大专项备选项目工作筹备座谈会,并深入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现场了解钡盐生产工艺及钡渣处理中存在的技术性难题,积极推动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围绕钡渣综合资源利用等内容开展技术攻关,促进钡盐产业绿色发展。2020年省级科技项目申报启动后,我局组织天柱县科技服务中心及八戒合创科技服务公司多次上门为企业服务,当时因天柱化工有限公司已停产整改,未参与项目申报。

(五)停产后监管工作情况。2019年8月18日,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责令天柱化工停产整改,并于2019年9月9日全面停产至今。全面停产后,属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停产后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采购设备处理渗滤液,确保渗滤液不直排。同时,州、县整改办组织工信、环保等部门人员先后20多次到企业检查停产后渗滤液处理和监测情况,特别是汛期渗滤液外排情况,确保监管全覆盖。2020年6月,天柱县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到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省生态环境厅就天柱化工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向进行了对接汇报。同时,多次发函到要求天柱化工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搬迁入园和渣场整改相关工作。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快渣场闭库工作。天柱化工已编制渣场闭库方案,项目总投资4.42亿元,招标文件已正式挂网,今年8月底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10月底进场施工,2021年6月底实现渣场闭库验收工作。同时,尽快完成老厂拆除、污地土壤评估方案等工作方案编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拆除的时间节点、范围和内容,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拆迁相关工作,今年底完成土地修复方案编制工作,并争取年内实施,

(二)技改升级搬迁入园工作。进一步审定和细化搬迁入园方案,积极接洽青岛红星集团等企业参与技改搬迁入园建设,强强联合,提升工艺水平,延长上下游产业链。

(三)建立对接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接、联络、协商,天柱化工方面明确由中国化工集团一位副总总牵头,新材料公司党委书记高志伟、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永康具体牵头负责,黔东南州政府由秦扬远副州长牵头,州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及天柱县政府参与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天柱化工各项工作。

(四)全力支持项目建设。新材料公司方面政治站位高,工作推进积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天柱化工的搬迁入园项目建设和渣场整改工作,做好保障和服务。

(五)积极提供科技服务。根据企业需求,继续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帮助对接省内外技术专家团队,帮助企业引进技术人才和先进技术成果,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后,指导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向上争取科技项目经费支持,指导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券等科技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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